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由山东省司法厅于2019年核准成立。鉴定所依托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“三级甲等综合医院”平台,在山东省司法厅、市司法局的领导下,按照司法部相关规定要求,面向公、检、法和社会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开展司法鉴定业务。现我司法鉴定所拥有专兼职司法鉴定人员18人,其中高级职称7人,中级职称11人。同时聘请了一批国内知名专家为鉴定顾问,为鉴定所的司法鉴定工作提供指导。司法鉴定所目前开展的鉴定业务为:法医临床鉴定(人体残疾等级鉴定、人体损伤程度鉴定、赔偿相关鉴定、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)
滕州市司法鉴定所始终把诚信客观放在第一位,认真执行《司法鉴定程序通则》,严格遵循《司法鉴定/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》、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》和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,围绕质量方针和目标的实现,完善管理体系,以科学、客观、独立、公正为实施鉴定的原则。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,发扬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,全心全意地为社会各界排忧解难,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应有的作用。